01
Nov
規模化豬場,如何實施母豬淘汰原則?
對豬場管理者而言,淘汰后備母豬或1~2胎母豬看起來很殘酷,但是從豬場運營的角度考慮,購買一頭新的后背母豬價格與青年母豬淘汰后的屠宰價格相比,兩者的差價是可以由一頭后續生產表現良好的母豬創造的價值來彌補。因此,母豬淘汰時不要猶豫,但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以下是豬場母豬淘汰十五條原則。
依胎齡結構,種豬群中各產次母豬的比例要保持穩定,1~7胎次母豬的理想比例結構分別為20%、18%、17%、16%、14%、10%和低于5%。
母豬的使用期有一定的年限,現代基因型品種通常要淘汰已連續產6胎的母豬,如果母豬的母性、產仔數量、哺乳性能等特別好,可以延長一胎淘汰時間,但最長不能超過8胎。
淘汰連續2胎以上產仔數少于7頭仔豬的母豬,但初次配種體重太輕、妊娠期存在過度飼喂、哺乳期失重過多、斷奶體況差的母豬不包括在內。
仔豬斷奶后14天以上,經過合群、放牧運動、公豬誘情、補料催情,連用激素處理后2個月仍不發情的母豬。
淘汰受孕困難,或經配種3個發情周期才受孕以及屢次配種仍不能受孕的母豬。
淘汰泌乳能力差,無效乳頭超過4個或無乳少乳,經過催乳后仍不能正常哺育仔豬的母豬,即所產仔豬21日齡平均體重低于5kg的母豬。
淘汰生產畸形(疝氣、隱睪、單睪、鎖肛)有遺傳損征以及后代生長速度、胴體品質等指標均低于平均值的母豬。
淘汰母性不強,拒哺、棄仔、食仔,并屢教不改的母豬。
淘汰患有乳房炎、子宮炎、陰道炎,泌乳能力下降,經艾呼克等藥物處理而久治不愈的母豬。
淘汰難產、子宮收縮無力、產仔困難,連續2胎以上需要人工助產的母豬。
淘汰患有肢蹄疾病、或肢蹄受傷產生障礙,有關節炎、行走困難或不能正常行走的母豬,及患病15天以上未能恢復的母豬。
淘汰過肥、過瘦以及8個月齡仍未發情,采取多種催情措施無效的青年母豬。
淘汰繁殖力低于目標值,包括2胎中有3只活仔豬體重低于1kg、生產成績排在后20%和連續2胎仔豬死亡率高的母豬。
淘汰連續2次流產的母豬。
患過病毒性傳染病的母豬要及時淘汰,規模豬場每年至少3次按胎次高低對種母豬進行常規血清檢測,淘汰野毒呈陽性的母豬。
今天,豬場母豬淘汰十五條原則分享到這里。希望養豬路上助您一臂之力!